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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坐落于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建设计划支持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学校前身是1902年由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的通州师范学校和通海农学堂。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其农科和代办的文史专修科西迁扬州,组建苏北农学院和苏北师范专科学校;其他4所院校也在同时期相继在扬建立或迁来扬州办学。1992年,学校由扬州师范学院、江苏农学院、扬州工学院、扬州医学院、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江苏商业专科学校等6所高校合并组建而成。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设有28个二级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121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6000多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12000多人。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7个,博(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1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优势学科5个,省重点序列学科1个,省“十三五”一级学科重点学科6个,省一级学科重点(培育)学科3个,化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工程学、农业科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等6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
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学校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江苏高校品牌专业6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优秀研究生工作站9个,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项目8个。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3门,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农业部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2个,国家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5项。学校大力推进通识教育改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实践育人,积极打造“一院一品”,推动第一第二课堂融合发展。本科教学改革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混合教学白皮书》案例,连续五次捧得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胜杯”,获评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04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
学校师资质态持续优化。全校现有教职员工59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2300多人,医护人员1900多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300多人,博、硕士生导师3100多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4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2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1人,“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
学校科研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拥有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区域国别研究中心1个,部、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23个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研究院27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1个。目前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300多项,年科技总经费6.5亿多元,其中文科科研经费近2000万元,共有10项成果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十二五”以来,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 获得国家和部省级科技成果奖152项,其中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项),研制的重组新城疫病毒灭活疫苗(A-VII株)获一类新兽药注册证书;连续7年获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重大)项目,1项成果获第六届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成果入选201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学校社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积极推进智库建设,1项提案获批全国政协重点提案,获得700万元资助的《扬州通史》启动编撰。大力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建有校企联盟800多个,省级校地研发平台32个,校外科技推广基地300多个,大学科技园获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开发与成果推广工作已形成了以江苏为中心、辐射全国的格局,创造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多次荣获国家和部省级表彰。
扬州大学坐落于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建设计划支持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学校前身是1902年由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的通州师范学校和通海农学堂。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其农科和代办的文史专修科西迁扬州,组建苏北农学院和苏北师范专科学校;其他4所院校也在同时期相继在扬建立或迁来扬州办学。1992年,学校由扬州师范学院、江苏农学院、扬州工学院、扬州医学院、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江苏商业专科学校等6所高校合并组建而成。
招生计划
1.2018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4.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学习成绩和社会需求,参加大类的分流,双向选择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3.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最低要求:
⑴选测科目等级:
代码为1381的文理科均为2B;
代码为1382的理科(农科类专业)为1B1C;
代码为1514的理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为2B;
代码为1646的文理科(中外合作办学)均为1B1C;
代码为1794的文理科(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均为2B;
体育、艺术类考生只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
⑵必测科目等级: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须为合格);
体育、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4.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5.外语语种要求: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报考语种仅为英语;小语种各专业不限报考语种;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的考生,如英语总分为150分,则英语单科成绩应不低于105分;如英语总分为120分,则英语单科成绩应不低于85分。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须良好(或B级、合格、70分)及以上。
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育均开设英语课程。
6.江苏省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非江苏省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和我校的艺术校考,且成绩均合格。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实行“分数优先(音乐类以专业成绩、美术类以专业加文化的总分成绩、体育类以专业加文化的总分成绩)、遵循志愿”,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调档
⑴我校在综合素质评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顺序志愿投档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投档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提出调档比例。
⑵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中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3.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同分同等级考生按照辅助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
⑵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
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美术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其中文化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非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⑵音乐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进档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非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5.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进档考生(只限江苏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专业分排列在招生计划数前8%的进档考生优先录取。
扬州大学开办的专业
本科类
哲学
哲学
经济学
经济学 | 财政学 | 金融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法学
法学 | 社会工作 | 思想政治教育
教育学
教育学 | 教育技术学 | 学前教育 | 小学教育 | 体育教育
文学
汉语言文学 | 英语 | 法语 | 阿拉伯语 | 日语 | 朝鲜语 | 翻译 | 商务英语
历史学
历史学
理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物理学 | 化学 | 应用化学 | 生物科学 | 生物技术 | 生态学 | 统计学
工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工业设计 | 车辆工程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通信工程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网络工程 | 土木工程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水利水电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制药工程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交通工程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农业水利工程 | 环境工程 | 环境科学 | 资源环境科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乳品工程 | 烹饪与营养教育 | 建筑学 | 生物工程
农学
农学 | 园艺 | 植物保护 | 动物科学 | 动物医学 | 园林 | 水产养殖学
医学
临床医学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药学 | 护理学
管理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工程管理 | 工商管理 | 市场营销 | 会计学 | 财务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农林经济管理 | 公共事业管理 | 行政管理 | 档案学 | 电子商务 | 旅游管理
艺术学
音乐表演 | 音乐学 | 美术学 | 摄影 | 环境设计
扬州大学学费标准:
文科类专业收费5200元/人•年,理科类专业收费5500元/人•年,工科类专业收费5800元/人•年,农林类专业收费25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收费68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19200元/人•年。
扬州大学宿费为1200-1500元每年。
奖助学金
设立奖助学金项目20余项,年发放奖助学金总额度超过3000万元。
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
⑴国家助学金;
⑵勤工助学基金;
⑶困难补助;
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⑸伯藜助学金、校友助学金等社会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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