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随迁子女如何敲开职业学校的大门?
作者:王老师来源:中学之家时间:2024-12-22 11:32次
摘要: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精神,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精神,202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报考中,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随迁子女报名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一)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二)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三)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
(四)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3年(不含补缴)。
(五)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
二、资格审核
(一)学校初审
拟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报考的随迁子女考生需参加中考报名,并于3月28日前向所在学校提供父母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父母及考生原籍户口簿复印件,由学校进行初审。
(二)网上申请
通过学校初审的随迁子女考生于3月28日-4月1日登陆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提出升学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家长(监护人)和考生要在学校打印的“随迁子女申请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三)相关部门审核
1.考试院将提出升学申请的随迁子女考生信息提交市公安局、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进行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学籍和社保信息审核。
2.通过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学籍和社保信息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持学校打印的“审核表”于4月14日-18日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住所和职业情况审核。
3.随迁子女考生于4月21日前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盖章确认的“审核表”按要求交到学校,学校汇总后交本区县中招办。
(四)资格公示
4月23日-29日在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公示报考资格审核合格的随迁子女考生信息。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和录取。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要加强组织和领导,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细致做好各环节工作,为考生和家长做好服务,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考试招生环境。
(二)随迁子女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区县和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妥善解决审核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三)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将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告知随迁子女考生和家长,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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